河东区发改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
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受理及监管工作
【本网讯】近日,市发改委下发《关于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临发改政务[2017]190号),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、核准和备案管理工作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具体要求,河东区发改局高度重视,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。
一、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。河东区发改局积极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,并以局正式文件《关于转发市发改委<关于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>的通知》(临东发改[2017]30号)转发给各科室,要求严格执行。
二、制定制度,加强管理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河东区实际,起草了《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及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临东发改[2017]35号),就立项工作授权情况、业务办理主要流程、业务办理时限、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明确要求。
三、加强组织,明确责任。成立了区级权限内建设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行政许可会审组,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、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、相关科室和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,明确责任分工。【文/陈莹莹 审核/邵泽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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